2011年11月10日 星期四

與小孩約定都要留下"證據"

也不知道是年紀變大了?還是小朋友亂蓋?給我一直ㄠ禮物.........
上面這張證據是柏寰寫下來的,雖然是錯字連篇,我心裡是邊看邊笑,但我卻不想讓他修正錯字,將來20歲的生日禮物要讓他有個回憶也不錯!

我為何會要求他這麼做的原因,因為我是一個糊塗媽咪~但也想訓練他要對自己的事負責~

現在小朋友似乎都認為父母親應該滿足他們的要求,也變的貪得無厭,父母也認為給他們想要的玩具也好像是應該的,但我認為凡事都要適可而止,而且要有正當的"藉口"才能給,否則只要"有鬧的孩子就有糖吃",未來到學校與同學相處或是出社會後,誰會理你呀?自家的小孩是寶貝,但是別人可不一定把他當寶喔~所以寧可現在讓小孩對要對自己的事情負責外,也要讓他體會"凡事都沒有不勞而穫",當然心虛的我(作父母)也要對自己對小孩許下的任何承諾也要"說到做到",要不然哪天小孩頂我們一句:"你自己還不是一樣"時,真是糗大了呀~~~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